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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小平批准庄则栋结婚

1998-08-26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庄则栋和佐佐木敦子的婚姻并非一帆风顺,但最后却终成眷属。原来是邓小平同志帮了他们一把。本文摘自《邓小平批准我们结婚》,红旗出版社1998年7月出版,庄则栋、佐佐木敦子著。

一早,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,赶到东四西大街的北京市民政局涉外婚姻咨询处。接待我的是两位女士,一位是赵淑静,比她年轻一点儿的是殷寒雪。我向她们做了自我介绍和来这里的目的,她们很惊讶,然后热情地招呼我坐下。

我说:“今天,我来这里,主要是想问一问,根据我的条件能否和外国人结婚。”

赵蔼然可亲带着同情和新奇的语调问:“你的朋友是哪国人?”

我为了让她们了解情况,简明扼要地说:“我的朋友叫佐佐木敦子,是日本人,比我小四岁。她生在中国,长在中国,她父亲为了中国的革命和建设,1962年在中国兰州逝世。1967年,她母亲领着她们兄妹六人回到了陌生的祖国——日本,1971年,我去日本参加第31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期间,她来看过我,我们认识了,1972年,我带领中国青年乒乓球代表团访问日本时,她又来看过我,后来就十三年没见了。她现在任日本伊藤万公司常驻北京代表。今年夏天,在一位朋友的帮助下,我们在北京重逢了,她还没有结婚,通过交往、了解、理解,我们产生了爱情。”

赵小姐微笑着说:“你把表填了!”

我想填就填吧,她俩看了我填的表后说:“我们都很关心你,同情你。根据中国涉外婚姻法,你不属于判刑的、劳改的、外交人员、军事人员、机要人员以及其他掌握国家重大机密的人。你完全享受涉外婚姻的自由。”

听了这几句话,我是喜出望外,心想,改革开放后,国家的政策真是比过去好得多,我也能感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暖。交过手续费后赵淑静说:“你记一下条件和程序,先说女方:第一,由日本司法公证机关出具未婚证明,然后经过日本外务省认证,拿这个证件到日本驻华使馆换未婚证明。第二,直接由日本驻华使馆出具未婚证明,要翻译成中文的,可以到西四白塔寺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办理。第三,要体检证明,可以到首都医院去检查,但要求有‘康瓦式反应’。”

她看了我一眼,笑笑又接着说:“你的手续这样:第一,先由你们单位出具证明,写清楚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年、月、日,注明已离婚,与女方有无血缘关系,工作不属于保密性质,与日本的谁结婚,然后加盖你们单位的行政公章,第二,到合同医院进行体检,拿回证明。第三,要你母亲、父亲的书面意见,按上手印或盖章。最后,带着你们的护照、户口本、合影照片三张,要三寸半身免冠的,平光纸的,再加三十元的手续费。然后,你们拿到我们这里来给你们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。”

过了数日,少年宫的领导找我谈话,告知我,少年宫的领导也派人去了涉外婚姻咨询处,了解到的情况与我所述完全一致。少年宫的领导对我诚挚地说:“庄教练,我们少年宫领导都支持你们的婚事,都很同情你们,但此事我们必须向上级写报告,上级批准了,你们就办!”然而,最终没有批下来。同时,敦子驻京的延长签证手续也没有批下来,她不得不回到日本。

我在海关工作的好友李士杰,非常同情我们的境遇,在交谈中他提醒我说:“有些事情北京市不大好办的不妨到外地试一试!天津市市长李瑞环同志你和他熟吗?”

“不大熟,彼此都知道。”

“李市长平易近人,专为老百姓办实事,深得天津市人民的尊敬和爱戴,你可以找找他,如果你愿意去,明天一早我要送一些省市的海关领导去天津开会,你顺便搭车前往。我陪你一起去找李市长。”

第二天一早我就赶到了建国门外“北京海关”,与他们一起乘车赴津。

我和李士杰驱车来到天津市政府,走进接待室,我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,工作人员对我客气地说:“庄教练,您这次来得不凑巧,正赶上今天李市长陪同黄华同志和北京来的几位部长。您明天来可以吗?”

“今天我还必须赶回北京去,我给李市长留封短信,您帮助我转交行吗?”

“可以,可以。”

我在接待室给李市长写了一个来拜见而未遇的短条,并把过去给邓小平主席和一些中央领导同志的短信抄了一遍,交给了工作人员。

信的内容如下:

尊敬的李瑞环市长:

您好,我本不愿意打扰您,但实在无法,请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的个人问题,我将感激不尽。

我叫庄则栋,在“文革”后期犯了严重政治错误。76—80年被隔离审查4年。在中央的关怀下,1980年9月解除监护,同年10月去山西,在山西工作近三年,1984年8月分配到北京市少年宫任乒乓球教练工作。1985年2月和鲍蕙荞离婚。

1985年夏季,在北京一个偶然的机会,我和日本姑娘佐佐木敦子相遇。她是我16年前在日本结识的友人。她生在中国,长在中国,父亲为了中国的建设1962年病逝在中国,1967年,母亲领着她们兄妹6人回到了陌生的祖国——日本。从1978年起她常驻中国,在伊藤万公司任职。她热爱中国,她同情我、鼓励我,后来我们相爱了,到目前我们相爱一年半了。我给上级打报告要求结婚,回答是:“你掌握国家机密,不同意结婚。”但,我们真挚地相爱着,感情非常深,我已十几年不参政,是个时过境迁之人。今年,我已47岁,佐佐木敦子43岁(未婚),时间催人老,佐佐木敦子已征求家里人的同意,愿意加入中国国籍,放弃日本国籍,来华定居和我完婚。根据中国国籍法规定,她完全符合条件。请领导上批准,允许我们组织个家庭。

 顺致

敬意!

庄则栋拜呈

1987年2月27日于天津

回京后的第三天,我的师弟吴宏从天津来家看我,寒暄后他说:“李市长昨天见了我,并要我给你捎话,你给李市长的信他看了。他说你的要求是合理的,一定尽力帮忙!”我一听激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。

敦子回到日本后,为了跟我在北京团聚,为了我们后半生的幸福,她尽最大的力量,开始寻找“上帝”,要用她的真挚的爱情来感动“上帝”,让她加入中国国籍,让她跟我结婚。

她给大使馆和邓小平同志都去了信。

8月底,敦子在焦急的等待中,接到了中国驻日大使馆的第一次通知,要她第二天去使馆面谈。

第二天,她怀着喜悦激动的心情,来到了中国大使馆。大使馆领事部的张大林先生说:

“有关你和庄先生的事情我们都听说了,经中国政府研究,准许你们结婚,但是有两个条件:(1)庄先生今后不能出国;(2)你必须加入中国国籍。中国法律规定:公民不能有双重国籍,你要加入中国国籍就必须放弃日本国籍。有关国籍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,希望你回去后好好慎重考虑!”

“这问题没有必要再考虑!一年前我就做好了思想准备。”敦子立刻答道。

“既然这样,我们就给你发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表格,你回去后另外写一份个人简历,准备好二寸的照片,填写后交回使馆。这材料由我们的信使转给国内,国内审查、批准后,再由信使转到使馆,再通知你,这样往返需要两个月,请你不要着急。”

二个月后,一切手续办齐,我们终于如愿以偿结了婚。

婚后不久,天津市长李瑞环同志在家中热情地接见了我和敦子。李市长亲切地对敦子说:“你加入中国国籍来北京定居,我们表示热烈欢迎!对你们的婚姻也表示热烈祝贺!”

我和敦子受到李市长的亲切接见感到非常光荣,对李市长给过我们的支持帮助,并最后经邓小平主席亲自批准我们的婚姻,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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